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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拿大遗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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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生活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永远也不能预测到意外什么时候会来到,提前立遗嘱有助于减少身故可能带来的混乱和不确定情况,给予家人保障与安心。也是确保财产分配如你所愿的唯一的办法。

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一份法律文件,说明当事人希望在死后如何分割自己的遗产,这既包括资产也包括负债。

法律并不强求每个人准备好自己的遗嘱。但是如果没有遗嘱,所在省或地区的法律将决定当事人的遗产如何分配。通常来说,有这么几种遗嘱:

  • 自书遗嘱(Holograph will)必须是立遗嘱人自己手书的,无需证人。
  • 见证遗嘱(Will Made in the Presence of Witnesses)可以是本人手书,也可以由他人代笔,必须由两个证人在场并签字证明。
  • 公证遗嘱(Notarial Will)当然就是由公证师来做的遗嘱。通常也需要一到两个证人在场、签字。公证遗嘱正本保存在公证师那里,公证师会为立遗嘱人提供一份副本。

为什么要立遗嘱

如果没有遗嘱,在逝者名下的所有单名财产会被冻结,进入遗嘱验证(Probate)程序。在这个程序中法庭要做一些繁杂冗长的调查,证明逝者是确实没有遗嘱的,同时还要确认国内国外有哪些合法继承人,最后才能根据各省法律规定给配偶和其他合法继承人以一定的比例分配财产。这个过程可以是很长,从半年到几年都有可能。最后也不是根据逝者和家人的愿望来分配遗产。

如果有遗嘱,这个遗嘱验证的过程就会快很多,主要是法庭需要确认收到的遗嘱是逝者的最后一份真实遗嘱。这个过程一般需要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遗嘱验证之后就可以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 

所以不管有没有立遗嘱,最后都是要进入遗嘱验证程序的。 但是有遗嘱可以大大缩短遗嘱验证的时间和按照逝者的愿望分配遗产,为亲人避免了许多麻烦。

如何制定有效遗嘱

加拿大各省对于遗嘱订立的形式有严格规范,包括遗嘱签署方式、法定证人人数,以及何人不可为证人等。完全由立遗嘱人亲自手写并签署的亲笔遗嘱则不受上述严格形式规定的约束。

有效的遗嘱

有法律意义的遗嘱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 为立遗嘱人(制定遗嘱的个人)所准备;
  • 为年龄在18岁以上的立遗嘱人制定;
  • 系书面形式;
  • 由立遗嘱人签字;
  • 在立遗嘱人面前需有两名成年人作见证,并在对方面前签署
  • 遗嘱必须在立遗嘱者神志清醒时设立才有效。神志清醒是指,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可以自由选择,不受任何因素影响去决定馈赠财产。

且包含以下元素:

遗嘱的内容

  • 遗产由谁继承 (Beneficiaries)
  • 财产在继承人当中如何分配
  • 指定遗嘱执行人(Liquidator,以及谁来代替),以及遗嘱执行人的报酬
  • 赋予遗嘱执行人法定之外更大的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不经继承人或法庭同意,通常不可以自行处置财产,但是遗嘱人明确赋予的除外)
  • 设立遗嘱信托 (Testamentary Trust)
  • 指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Tutor)

生命意愿书

“生命意愿书”英文叫Living Will,是指记录自己一旦生病并且不能就自己的治疗意愿与进行沟通时所希望发生的事情的文件,也可作为遗嘱的一部分。制定“生命意愿书”的一个常见理由,是表明自己如果在没有康复希望的时候不指望通过人工生命支持设备维持生命。

委托书

委托书或授权书,英文叫Power of Attorney。是一份被一个自然人( 授权人) 签属的授与另外一个自然人( 或多个自然人) 作为他或她的代理人的法律文件,代表代理人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不同于遗嘱的委托授权效力在委托人去世后执行,委托书中只有在授权人活着的时候才有效。一旦被指定,一个代理人可以代表授权人
行使任何其本人可以行使的权力,除了:

  • 建立一份遗嘱
  • 代理信用委托业务(如执行人,授权人,托管人或者公司理事)

委托书当然不能当作遗嘱使用,但可以用以在授权人精神状况正常时,指定执行人。

遗嘱变更

遗嘱内容更新

订立遗嘱后并非一劳永逸,在生病、离婚或分居等情况下,以前订立的遗嘱也可能自动失效,遗嘱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如若在生活中发生以下大事件,都应该要找遗嘱和遗产方面的律师谈谈,考虑重新修订此前制定的遗嘱。

  • 结婚或离婚;(婚姻使遗嘱无效;离婚并不导致遗嘱无效,但遗嘱中将被视为你的前配偶)
  • 买房、卖房或者经历金钱上的重大变化
  • 子女或孙辈出生以后
  • 子女结婚以后
  • 当你孩子的年龄达到 19 岁
  • 此前指定的遗产托管人去世以后

撤销遗嘱

撰写新遗嘱时,应明确作废先前的遗嘱,以避免混淆立遗嘱人的意愿。可以自己或者指示他人销毁来作废先前遗嘱。

遗嘱公证

遗嘱不一定要公证,但如果公证后效力更大。在出现多份遗嘱,时间不同遗嘱时候,公证的遗嘱效力更大,也规避了很多后顾之忧。尤其未来遗嘱需要作为依据在其它国家执行时,认证必不可少。

加拿大遗嘱在中国使用

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中国公民在国外订立的公证遗嘱可认定有效。不同于国内民事纠纷直接适用中国法的有关规定,在涉外纠纷中,首先需要明确法院审理案件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就涉外继承而言,在判定遗嘱效力前,还需先明确法律适用问题。对此,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作出了明确规定,遗嘱方式和遗嘱效力可以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加拿大遗嘱公证认证所需资料

  1. 遗嘱原件;
  2. 申请者的有效护照扫描件/复印件;具体还需要根据申请者是要认证什么文件才能够准确确定需要什么资料;

加拿大遗嘱公证认证流程

  1. 需要先将需要公证认证的遗嘱由国际公证律师先进行公证,文件的真伪是公证员进行辨别的
  2. 公证好后再将文件递交到加拿大省政府进行认证,省政府是认证公证员所盖章和签字的
  3. 省政府认证好后再将文件递交到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使馆认证在认证省政府的盖章签字

一般情况下,加拿大结婚证使馆认证的普通办理时间是需要15工作日,加急办理的话可以缩短到7个工作日左右。也可以选择办理特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遗嘱验证

在遗嘱执行前,需要进行遗嘱验证(Probate),即通过法庭证明遗嘱的有效性及遗产分配在法律上的合理性,遗嘱验证需要交纳手续费。

加拿大各省对于遗嘱认证费的费率是不一样的

  • 在安省规定,手续费的标准是:遗产价值在50,000及以内,手续费为0.5%。遗产价值50,000以上的部分,手续费为1.5%。如何当事人有100万的遗产,大约需交14,500作为验证费用。没有列入遗嘱中的资产,将按照无遗嘱继承法处理。
  • 在卑诗省规定,$25,000及以内,没有遗嘱验证费。$25,001 到 $50,000, 手续费为0.6%。$50,001 以上, 手续费为1.4%。对5万以上的净资产, 每100万元收1.4万(1.4%),200万元2.8万,依次类推。这笔费用是在逝者最后一次纳税前扣除,之后才能进行逝者最后一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申报。

对于不联名的账户(包括现金, 投资账户,房产),继承人需就资产的分配内容向省政府申请遗嘱认证,并对逝者净资产缴交遗嘱认证费(Probate Fee)。净资产的定义是逝者财产的全部市场价值。

哪些财产是不需要进入到遗嘱验证程序

  • 联名财产,包括房产和其他财产
  • 一些特定账户,比如RRSP、TFSA、人寿保险等,只要是填明了受益人, 也不需要进入遗嘱验证程序

遗嘱执行人

执行人的意义就是在当事人逝世后,按照遗嘱执行遗嘱内容。很多人没有通知心目中的遗嘱执行人(Estate Executor),便想当然的把他们写进遗嘱去。事实上,有很多人在宪法上是不适合当执行人的。如果选择了错误的人,而对方又在不知道的情况被写进了遗嘱,直到当事人去世才知道自己是执行人,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本身就可能会导致家庭不和谐,比方说指定长子,往往便会增加与其他兄弟姐妹之间的摩擦,此类事情时有发生。

寻找执行人的另一个关键,是要分析他们个性和品格,看看他们有没有适合当遗嘱执行人的特质,如果不放心,甚至可以提供备选人选。人选具有的品质包括:

  1. 能尊重逝者的遗愿;
  2. 三观相近,能获得逝者的家庭成员,尤其是继承人的信赖和尊重
  3. 具有基本的理财和税务常识,常驻地址离逝者不算远
  4. 年轻(至少得比逝者活得长),执行力强(办事),擅长协调关系
  5. 有责任心,能在压力下做事

指定执行人是个极为重要的决定,责任多而重。如果受益人觉得执行人在遗嘱认证期内,没有迅速对资产进行保护,没有妥善进行投资,并因此亏损,便有可能会起诉执行人。当执行人的风险、义务和责任程度,取决于立遗嘱的人的个人情况,但繁重是肯定的,这包括但不限于:

  • 明确遗嘱:尽快找到遗嘱,了解遗嘱信息,包括执行人,监护人,继承人,遗愿等。留意逝者是否曾对后事做出了安排,比如器官是否打算捐献(各省驾照或健康卡的背面看到);
  • 打理葬礼:有遗嘱的遵遗嘱;没遗嘱的理论上应由执行人全权决定,但肯定等不到法院指定执行人所以葬礼肯定结束了。
  • 准备死亡证明:银行,保险公司都可能会要求提供原始的死亡证明,这些执行人也都要事先准备好多份
  • 咨询:执行人有权将部分任务交给专业人士代办;
  • 继承人告知:执行人和继承人见面,告知遗嘱内容;
  • 收集信息工资,OAS,GIS,CPP,养老金,抚恤金,年金,其他收入,存款,投资理财账户(股票、基金),信托收益,债权
  • 全部账户信息,比如 banks,RRSP/RRIF、TFSA、RESP、RDSP、Insurance; 识别哪些是共同持有的,哪些设立了直接受益人
  • 评估各类资产在去世时的市价
  • 理清债务,包括抵押贷款
  • 理清外省或国外资产,有些不计入安省的遗产认证范围。原则上加拿大各个省对在境外的房产没有管辖权,房子按所在地的当地法律执行
  • 纳税:在付清各类税务拿到完税证明之前,遗产处于冻结状态。所以人寿保险的赔偿金、有指定受益人的RRSP,RRIF和TFSA,joint account 内的钱可先拿来支付相关开销;
  • 理清债务:执行人从遗产中支付逝者的欠债,比如信用卡、水电气网及话费、房租、保险、地税、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生意欠款、税;
  • 认证:执行人到逝者的开户行,地产部门,理财单位,要求将逝者的遗产代持。绝大多数机构都要求拿到法庭正式认证过的遗嘱才会将资产转交,没有认证可以说寸步难行。 “遗产认证” 旧称 probate , 为此给省政府交的费叫 ”probate fee“, 后称 “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
    • 认证费
    • 遗嘱被认证后,省法庭会下发一份文件叫 Certificate of Appointment of Estate Trustee with a Will 或者 Letters Probate, 以确认遗嘱有效
    • 执行人拿到 Certificate 之日起必须在 180天内申报 Estate Information Return
  • 遗产账户(Estate Account ):拿到 Certificate of Appointment of Estate Trustee without a Will后, 执行人即可跟银行开设 Estate 账户,将逝者在银行的存款和金融资产转入,保护资产不流失
  • 广而告之:执行人需要在本地登报通告死讯至少3次, 声明去世人姓名,多长时间之后遗产将被分配。以此敦促逝者生前的债主尽快来联系。这样做可避免日后遗产分配完了再冒出债主来要钱而引发纠纷;
  • 报税 T1 :替逝者报最后一份个税,计入从当年1月1日到去世这一天的各类收入
  • 申请完税证明(Clearance Certificate)执行人拿到后才能分配遗产,否则有替逝世者承担税务的风险
  • 遗产分配执行:执行人确定无纠纷,无欠债,无欠税,已缴费之后,就可以分配遗产了,具体税务建议,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
  • T3:人去世了,税务上看, estate也是个person, 也要报税。从过世那天到遗产分配完毕的这段期间estate的收入比如利息、增值,租金、CPP death benefit 必须报在T3中。这里与遗产分配一起,交给会计师解决。
  • 财务收支表:执行人保留详细的收支记录,并告知继承人资产负债和处置明细。这份资产负债表将交给全部成年的继承人审阅,签字,后这一整套执行人程序才算完结
  • 酬劳:遗嘱里有人会提到给执行人多少酬劳。现在市场报酬为遗产价值的 3% – 5%

无遗嘱死亡

没有留下遗嘱的人死了,法律上叫 “无遗嘱死亡”  ( Dying Intestate )。省级的公共信托办公室为保护死者,会接管死者的财产并进行遗嘱认证 (probate )。遗嘱认证是指按规定正确地完成各方面的责任,例如清偿债务等。

逐级继承制:

  1. 如果没有配偶或子女在世,在世的父母平分遗产,或者在父母一方在世的情况下,在世的一方继承所有遗产
  2. 如果没有父母在世,兄弟姐妹平分遗产。如果兄弟姐妹先逝,其继承份额由其子女继承
  3. 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在世,则由侄子女平分遗产
  4. 如果没有侄子女在世,则由其他近亲属平分遗产
  5. 如果没有近亲属在世,遗产将成为国家(法院)财产

未成年人监护

如果没有遗嘱且孩子未成年,公共信托办公室会暂时充当孩子的监护人。即使其他亲人要申请这两项权利,会面临手续极其繁琐,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成功的局面。有时候亲人申请到了孩子的监护人。但是财产的管理人仍然是政府,这意味着那么孩子的一切日常花销、教育费用,都需要孩子监护人向政府申请。这些也都非常耗时和耗费精力。

执行人指定

没遗嘱的人去世后, 也必须有一个执行人负责处理遗产。想作执行人的家人或朋友须向安省法庭提出申请。通常,法庭按和逝者的亲疏远近(Order of Priority)比如配偶、成年孩子、父母、其他亲属、朋友这个顺序。批准时长从几个月到一年都可能。在拿到任命执行人的正式文件之前, 遗产不得分配。

常见问题

需要聘请专业人士来立遗嘱吗?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由律师制定遗嘱。如若有以下情况需要寻求法律建议:

  • 如果自己将要结婚(婚前制定的遗嘱会因为结婚而被取消)
  • 如果年龄在18岁以下并希望制定遗嘱
  • 如果有精神疾病史
  • 如果是长者(关注有关“精神上行为能力”的问题)
  • 如果与配偶离异
  • 如果遗产规模很大(寻求节税建议)
  • 如果在加拿大境外拥有资产

自己立遗嘱行不行?

可以,但是不够。

每个省都有立法规定什么是有效的遗嘱。遗嘱是由很多方面构成的,例如必须是书面的、必须清楚列明谁是谁,想把钱给谁等。如果只是说我想把钱给癌症协会之类,是不足够的,因为一个省可能有很多个不同的癌症协会,会造成混乱。任何模棱两可、含糊不清都可能导致问题出现。此外,遗嘱必须清楚列明把钱给谁,以及如何与此人联系。遗嘱还要由其他两个见证签名,而这两个人应在遗嘱之外,换言之,对于遗嘱,他们是没有任何个人利益在其中的。遗嘱并必须注明日期与签署地点等,这些都是遗嘱的基本要求。理论上,立遗嘱不需要法律援助,但这样的遗嘱十有八九遗嘱会有漏洞,往往得不偿失。

写了遗嘱是否遗产就可以直接过户?

否。在遗产分配前,法院需要颁发遗产执行人证书。不管是否有遗嘱,都需要去法院申请这个证书。但如果有遗嘱,这个过程就会快速,便宜,以及顺利的多。而且有遗产代表遗产会按照你的意愿去分配,不是按照遗产立法。还有,在没遗嘱的情况下,法院更有可能要求受益人或执行人先付一笔押金到法院,以防遗产在没付完所有债务的情况下就都分给受益人了。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法院很少会要押金。

所有遗产都需要走法院程序吗?

并不是。有两种类型的遗产可以直接过户:任何联名账户的遗产(包括 Joint Tenants 房产和 Joint Account 银行账户)和任何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或投资产品 (包括 TFSA, RRSP, 人寿保险)。

遗产执行的流程是什么呢?

  1. 向法院申请执行人证书
  2. 执行人拿到证书,有权力去管理所有遗产的入账和出账。执行人需要先把所有债务付清,包括遗产管理税和已世人最后一年的收入税。 如果执行人没完成(2) 就开始 (3) ,那遗产的债主可以追究执行人的个人责任。 为了保险,执行人可以在网上打个通告(也可以通过律所),如果债主没有在通告打出后30-60天出现,那执行人就无需付责任。
  3. 执行人把遗产按照遗嘱或遗产法的规定分配给受益人。

谁可以当执行人呢?

答:任何人,包括受益人。律师也可以当执行人,但一般律师执行人会拿遗产的一部分做为酬劳。切记,虽然执行人有法律责任去按照遗嘱或遗产法分配,但只有受益人会监督执行人。这代表,如果执行人不按规矩办事,那受益人必须通过起诉的方式去纠正。所以一定要选择一个可信的执行人。

遗产分配都涉及什么税务呢?

答:

  1. 遗产管理税(Probate Fee) – 5万以下的遗产是免税的;5万以上的遗产,每 $1000 遗产需付 $15 的税;这个税是申请执行人批文的时候交,或者拿到批文后90天内交。 任何联名账户的遗产和任何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或投资产品是免税的。
  2. 已世人最后一年的收入税 – 详情请咨询会计。如果遗产分配不是在夫妻之间,那税务局很有可能会按照市价去算遗产金额,尽管已世人是免费把遗产分配给收益人的。

在加拿大立的遗嘱,中国认可吗?

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中国公民在国外订立的公证遗嘱可认定有效。具体参考上文”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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